依據陳培桂「淡水廳志」卷三「建置志」所載:「永安陂,又稱張厝圳,在海山堡;距廳北一百里,圳長三十里。乾隆三十一年,業戶張必榮捨地、張沛出資合置,相傳為沛世陂。」
本件碑記係清道光十七年(西元一八三七年)淡水撫民同知婁雲給立告示,嚴禁永安圳管下各佃戶任意毀汴截流、擲物塞狹,藉端爭較;並應依約定按甲立汴,按分送水。文中所提「前道憲奇」,即臺灣道奇寵格;「前憲李」,即淡水同知李俊原;「前憲胡」,即淡水同知胡振遠。
文化資產
文化資產
20190808000004
1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43號保元宮旁
瀏覽次數:1
更新日期:11/21/2020 9:22:57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