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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子湖蓬萊米原種田事務所
簡介
竹子湖因地理及環境氣候適宜栽種試驗稻米,故日據時期西元1923年(大正12年)於竹子湖設置了蓬萊米的原種田,培育優良種原分配給各地農民種植,而有蓬萊米發源地之稱。並於1928年設置地上第一層之「竹子湖蓬萊米原種田事務所」及倉庫使用。目前建物管理人為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建物因修建故屋頂、外牆及內部多已改變,做為梅荷研習中心使用。
案件編號
AA09807000092
資產類別
歷史建築
現況
建物因修建故屋頂、外牆及內部多已改變,有琉璃瓦貼地(壁)磚,外牆貼有2丁掛面磚。
註冊日期
6/25/2009 12:00:00 AM
官方文件編號
北市文化二字第09830169000號
所屬城市
臺北市 北投區
資產範圍
北投區湖田段2小段55、56、56-1、57、59、59-1、62-2(部分)地號
註冊理由
1.蓬萊米原種田之重要建築標的,為當時之事務所,充分見證竹子湖做為臺灣蓬萊米原生地培育場所之歷史記憶價值。2.原種田事務所建於西元1928年,雖二次修建,但位置未變,屋頂採舊時形狀,保存舊有格局特徵,包括突出之主入口、走廊及內部隔間仍可窺見。3.符合依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2、4款之登錄基準
法源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
網址
http://www.culture.gov.tw/frontsite/cultureassets/caseBasicInfoAction.do?method=doViewCaseBasicInfo&subMenuId=26&siteId=MTA1&caseId=AA09807000092&version=1&assetsClassifyId=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