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建於1954年,1959年增建第三樓層,曾為警察局第七分局、古亭分局、中正第二分局所使用。街角之兩向立面呈現Art Deco(裝飾藝術)風格形式,內部留置室(拘留室)仍舊維持原狀,保存當時警察局建築之特色。中正二分局搬遷後,經藝文界人士爭取,做為小劇場展演空間,為當時國內唯一定位為前衛劇場表演場所,見證閒置空間再利用及小劇場歷史的發展。
AA10305000062
歷史建築
良好
4/8/2014 12:00:00 AM
北市文化文資字第10330351900
臺北市 中正區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四小段434、435、436地號土地
1、建物建於1954年,1959年增建第三樓層,曾為警察局第七分局、古亭分局、中正第二分局所使用。街角之兩向立面呈現Art Deco(裝飾藝術)風格形式,內部留置室(拘留室)仍舊維持原狀,保存當時警察局建築之特色。 2、中正二分局搬遷後,經藝文界人士爭取,做為小劇場展演空間,為當時國內唯一定位為前衛劇場表演場所,見證閒置空間再利用及小劇場歷史的發展。
文化資產保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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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21/2021 2:53:28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