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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公告文號
觀澎管字第1050300160-4號
公告日期
105年5
公告種類
限制、禁止
公告主旨
公告修正澎湖國家風景特定區之「青灣內灣海域」、「隘門海域」、「山水海域」及「望安綠蠵龜產卵棲地保護區海域」水域遊憩活動禁止、限制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
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第60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修、第6條、第8條。
公告事項
一、各海域之水域遊憩活動禁止、限制事項如下:(一)青灣內灣海域(詳如附圖):1、海域範圍:東邊以?裡葛龍頭山丘為A點,向西延伸約700公尺為B點,由A、B兩點連接以南至沙灘之海域範圍。2、禁止事項:本海域範圍內禁止從事所有水域遊憩活動。(二)隘門海域(詳如附圖):1.海域範圍:南邊以隘門海堤終點為A點,北邊以隘門停車場涼亭向東至沙灘高潮為B點,由B點向海延伸至離岸200公尺為C點,連接ABC點至沙灘範圍內海域。2.限制活動種類:本海域範圍內不得從事各類型動力型器具之水域遊憩活動。(三)山水海域(詳如附圖):1.海域範圍:東邊以山水漁港海堤(沙灘高潮線)起點為A點,向南延伸200公尺為B點,西邊以軍事碉堡(沙灘高潮線)為C點,向南延伸200公尺為D點,連接ABCD點之海域範圍。2.限制活動種類:本海域範圍內不得從事各類動力型器具之水域遊憩活動。3.每年6月至9月期間,除上述規定外,另於觀海民宿向南延伸線與海堤次要入口以西20公尺處向南延伸線,該2延伸線間之海域範圍內,僅限從事游泳活動。(四)望安綠蠵龜產卵棲地保護區海域(詳如附圖):1、海域範圍:自天台山南側沙灘草地起為A點,向西延伸800公尺為B點,另以F點(萬善宮)向東200公尺為E點,由B、E兩點各向下延伸3500公尺及800公尺處為C、D點,連接ABCDEF點之海域範圍。2、限制活動種類:本海域範圍內不得從事各類動力型器具之水域遊憩活動。二、違反本公告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不具營利性質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緩,並禁止其活動;具營立性質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並禁止其活動。
參考文件
1-C-3-2澎湖(禁止、限制公告2).docx、1-C-3-2澎湖(禁止、限制公告2)山水海域限制水域遊憩活動區域範圍.docx、1-C-3-2澎湖(禁止、限制公告2)青灣內灣海域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區域範圍.docx、1-C-3-2澎湖(禁止、限制公告2)望安綠蠵龜產卵棲地保護區海域限制水域遊憩活動區域範圍.docx、1-C-3-2澎湖(禁止、限制公告2)隘門海域限制水域遊憩活動區域範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