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觀管字第1030300618號
103年1
限制
修正「萬里東澳漁港與龜吼漁港間海域之限制水域遊憩活動事宜」部分條文,並自103年12月11日生效。
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一、限制範圍:北:東澳漁港南側防波提。(座標:25-12-16.008N121-41-38.190E)南:龜吼漁港北側防波堤。(座標:25-11-41.0.22N121-41-22.122E)東:至等深線20公尺處。二、僅供獨木舟、潛水及游泳活動。三、管理單位得依海域安全與特殊情況隨時對限制種類、範圍、時間、行為做修正。
1-C-11-3(北海岸-限制公告2)海域之限制水域遊憩活動事宜.docx、1-C-11-3北海岸(限制公告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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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2/19/2020 5:02:07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