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類
本建築物建築年代不詳,為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之二層樓建築,初為辦公室之一,後改為員工宿舍。其為早期二層磚造公有宿舍之代表,亦反應該時期政經環境、生活條件與建築技術。 本建築物建築年代不詳,初為辦公室之一,後改為員工宿舍。
本建築物為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之二層樓建築,在外觀上,前後兩向立面為磚砌牆面,兩側山牆以砂漿粉刷,整體造型簡樸典雅。前側屋頂為兩坡式斜頂,後側屋頂為平頂,且就二者屋頂高差之便,設置二處氣窗,加以磚牆面上之木窗,使室內之採光通風效果佳,亦為特點之一。
本建築物為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之二層樓建築,在外觀上,前後兩向立面為磚砌牆面,兩側山牆以砂漿粉刷,整體造型簡樸典雅。前側屋頂為兩坡式斜頂,後側屋頂為平頂,且就二者屋頂高差之便,設置二處氣窗,加以磚牆面上之木窗,使室內之採光通風效果佳,亦為特點之一。
本建築物結構體保存尚佳,惟木窗有腐朽,須加強維護。
本建築物為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之二層樓建築,在外觀上,前後兩向立面為磚砌牆面,兩側山牆以砂漿粉刷,整體造型簡樸典雅。前側屋頂為兩坡式斜頂,後側屋頂為平頂,且就二者屋頂高差之便,設置二處氣窗,加以磚牆面上之木窗,使室內之採光通風效果佳,亦為特點之一。
本建築物地面層與前院低於道路約60公分,進行再利用時應注意其與行人道之銜接與使用。
1.本建築物緊鄰交通繁忙之宜興路,因此受交通噪音影響大。 2.建築物周圍植有三棵高大之樟樹,紅牆綠蔭相互輝映,更顯出建築之獨特。
府文資字第0940002711號
本建築為早期二層磚造公有宿舍之代表,反應該時期政經環境、生活條件與建築技術,未來可結合產業交流中心。
文化資產保存法
1.紅磚牆面應予以維護保存。 2.後方增設之違建應予以拆除。 3.建築物地面層與前院之高程應予以維持,惟進行再利用時應注意其與行人道之銜接與使用。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實體物件
宜蘭市
建物本體
宜蘭市公所
38722
03-9325164
宜興路一段17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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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28/2021 3:43:01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