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類
本建築原為木造一層樓之檢車室,擔負林鐵火車修車維護重要空間,因逢颱風摧毀後重建成現狀,後因太平山伐木結束,改為木工室。其建築樣式屋頂由檜木桁架支撐之二坡斜頂,檜木桁架木料粗壯堅實,保存狀況甚佳,窗戶外設木製格柵,室內空間高敞,表現本林區不同時期之建築樣式,未來規劃再利用為園區木材DIY教室,就其歷史文化意義、再利用之價值潛力,實有保存意義。 1.本建築建於民國60年(1971)6月,日治時期本為木造一層樓之檢車室,遭波密拉颱風摧毀後重建成現狀。 2.大正4年(1915)營林局宜蘭出張所設立。大正13年(1924)年1月,羅東至土場間的森林鐵道開通後,宜蘭出張所為配合業務所需,由員山移轉羅東,設置羅東出張所於竹林。 3.戰後改稱為羅東山林管理所,民國49年(1960)與太平山林場合併,成立蘭陽林區管理處,民國78年由生產事業機構改為公務機關,合併蘭陽林區管理處與文山林區管理處,改為羅東林區管理處,管轄文山、宜蘭、太平山、羅東、南澳、和平及大溪等7個事業區。
保存狀況甚佳,窗戶外設木製格柵,室內空間高敞,表現本林區不同時期之建築樣式,未來規劃再利用為園區木材DIY教室,就其歷史文化意義、再利用之價值潛力,實有保存意義。
1. 本建築為地上1層承重牆及木桁架屋身構造,牆身材料為磚牆。 2.本建築由1B磚砌成高約4.5公尺之建築,包含木工室、機械室、倉庫等。屋頂由檜木桁架支撐之二坡斜頂。檜木桁架木料粗壯堅實,保存狀況甚佳。窗戶外設木製格柵,室內空間高敞。 3.木工室內之工作台本有10座,現僅存2座。
本建築原為木造一層樓之檢車室,擔負林鐵火車修車維護重要空間,因逢颱風摧毀後重建成現狀,後因太平山伐木結束,改為木工室。
本建築為地上1層承重牆及木桁架屋身構造,牆身材料為磚牆。 本建築由1B磚砌成高約4.5公尺之建築,包含木工室、機械室、倉庫等。屋頂由檜木桁架支撐之二坡斜頂。檜木桁架木料粗壯堅實,保存狀況甚佳。窗戶外設木製格柵,室內空間高敞。
木工室內之工作台本有10座,現僅存2座。 位於林場貯木池旁,附近植栽茂密,環境寧靜視野佳。 建築本體保存佳,但因作為木工工房,堆積木料及器械多,故顯雜亂。
1.位於林場貯木池旁,附近植栽茂密,環境寧靜視野佳。 2.建築本體保存佳,但因作為木工工房,堆積木料及器械多,故顯雜亂。
府文資字第0930002556號
本建築原為木造一層樓之檢車室,擔負林鐵火車修車維護重要空間,因逢颱風摧毀後重建成現狀,後因太平山伐木結束,改為木工室。其建築樣式屋頂由檜木桁架支撐之二坡斜頂,檜木桁架木料粗壯堅實,保存狀況甚佳,窗戶外設木製格柵,室內空間高敞,表現本林區不同時期之建築樣式,未來規劃再利用為園區木材DIY教室,就其歷史文化意義、再利用之價值潛力,實有保存意義。
文化資產保存法
檜木屋頂桁架及室內工具台等
樓層數:地上1層,地下0層。 建築本體牆身材料:磚牆。 建築本體屋身構造:承重牆及木桁架。
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實體物件
羅東鎮
宜蘭縣羅東鎮信義段11地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5/14/04
西元 1971 年
02-23515441
中正北路1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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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28/2021 3:43:01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