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市
1.視覺藝術類:現場人像畫。 2.表演藝術類:如歌唱、樂器演奏、舞蹈、默劇、丑劇、魔術、雜耍、扯鈴等。
玉星股份有限公司
新月廣場企劃部
行政:企劃部李奇珍 電話:03-9328800 #6304 傳真:03-9323300 現場:企劃部林信樺 電話:03-9328800#6313 傳真:03-9323300
新月廣場企劃部(3樓辦公室)
在不阻礙行人動線下,於開放空間可使用範圍內由本公司與各街頭藝人協調,在不致相互影響情況下使用。
週日~週四 11:00-22:00 週五~週六 11:00-22:30
表演者不得製造過量噪音,且不得違反環保署「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如遭環保單位取締,罰款則由表演者自行負責。
1.該開放空間如經他單位申請獲准,本公司保留開放與否之權力。 2.展演時,收費方式以自由樂捐、打賞方式為主,並應於現場清楚標示。 3.演出型態及內容應考量安全,設備妥善及現場民眾反應等,並接受本公司之協調機動調整或終止表演。 4.如有造成場地或公共設施損壞,需負責修復及損害賠償責任。 5. 本公司保有申請單位審核及表演空間、時間調整之權力。
1.表演內容不得涉及(販賣)食品、藥品、酒精飲料等,並不得涉及人體裸露或違反公序良俗。 2.表演內容不得涉及政治選舉活動、抗議、抗爭或集會遊行活動。 3.須注意場地清潔之維護,使用後應恢復原狀並負責場地整潔之責任。
實體物件
老樹廣場、露天咖啡柵欄區、祈福鐘廣場、神農路廣場
2/17/2005 12:0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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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21/2021 2:53:28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