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嘉義縣朴子市公所為推廣朴子「燈花原鄉」意象,同時行銷朴子之美,爰結合地方社團、魅力商圈、社團協會等在地資源,佈置燈花藝術、辦理燈花節攝影比賽,期以傳統燈花,融入當代藝術新思維、新觀念,一方面將歷史悠久的朴子燈花傳統由起源地配天宮推廣至全國,同時,敬邀各方影像愛好者蒞訪朴子,親感、紀錄本市豐沛的人情、掌故,使燈花意象與朴子之美經由攝影傳播至台灣每個角落。攝影主題:民國103年農曆除夕(1/30)至元宵節(2/14)期間,凡與「朴子市御賜燈花」活動相關之人文、景觀、文化、慶典儀式皆可為攝像題材,惟須實地拍攝,不得以翻拍作品參賽。收件日期:自103年2月17日起至103年3月14日止(郵戳為憑)。
嘉義縣朴子市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
1/30/2014 12:00:00 AM
3/14/2014 12:0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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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600000A
3/29/2017 12:00:00 AM
7/4/2014 12:00:00 AM
886-5-3795102
嘉義縣朴子市光復路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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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21/2020 9:22:06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