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 格:(一) 經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文化社團、人民團體及經紀公司。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個人從事表演工作者。 (三)機關或學校為辦理文化藝術相關演出活動者。 類 別:以音樂為主,舞蹈、戲劇及其他類別表演藝術為輔。 申請截件日期:107年11月30日止 聯絡方式:請逕洽雲林縣政府文化處表演藝術科或電話05-5523165、傳真:05-5347101洽繫詳細表格請上文化處網站查詢。 凡經甄選入圍團體演出日期,需配合本處各項活動 推展得視況異動。
雲林縣政府文化處
雲林縣政府文化處表演藝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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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2018 12:0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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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5-5523165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3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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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21/2020 9:22:06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