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建物與隔壁123號,係同時興建的一式兩間街屋,源由為來台第20世陳春榮(老紅)創立長興行,至其次子陳木樹於昭和7年(1932)8月1日,與其兄正式分戶析產,另立店號「新長興樹記」,以示與長子陳全娥之「老紅長興」有所區別。
2.新長興樹記是當年頭城最大最有名的南北雜貨批發店,生意鼎盛時,店中雇有3位伙計,負責送貨催款。店外則是「離阿卡」與腳踏車川流不息地載貨進出,眾人咸稱為「大賣店」而不稱「新長興樹記」。
3.「新長興樹記」與「老紅長興」皆屬昭和時期建築,臨街的西洋式橫條山牆,建材為鋼筋混凝土及洗石子,支撐柱則以洗石子搭配紅磚。屋內則是傳統中國式木構造,兩者形成外西內中的特殊風格。這兩棟建物在天井的前半部,依然保存舊有風貌,除了大門的店號門聯是採用特殊的「鑲崁法」刻製外,窗戶的柵條原是銅件,日治末期才改成木條。而在日治時期以彩繪磁磚裝飾的首面,及白色橢圓形門牌磁磚,色彩依舊鮮豔明亮。
街屋
古蹟
縣(市)定古蹟
10年
13年
其他設施
漢民族-福佬
私有
宜蘭縣政府
府文資字第0960001124號
府文資字第1010008343D號
2007/03/08
2012/12/05
1.《宜蘭縣傳統街屋保存與再利用—新長興樹記》,中國工商專校,2000;2.《頭城鎮文化史蹟勘察測繪報告》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1.長條街屋在台灣民居建築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但新長興樹記的中西合璧建築形式頗為罕見,甚具特色。
2.新長興樹記所在區位,見證了頭城鎮的開發、繁榮與沒落,是歷史的活化石。
3.新長興樹記所使用建材、工法與其展現之時代風格,為宜蘭乃至台灣建築史上的一頁活教材。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規定指定為縣定古蹟。
2007/4/16
2007/4/27
宜蘭縣頭城鎮城東里和平街121號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文化資產科
邱寶珠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是
都市地區
都市地區
宜蘭縣頭城鎮頭圍一段402
宜蘭縣頭城鎮頭圍一段403
無
私有-陳柏瑞
私有-陳柏瑞
陳柏瑞
陳柏瑞
1912-1926(日本時代-大正時期)
1921年
1912-1926(日本時代-大正時期)
1924年
本建物應始建於大正10年(1921),完工於大正13年(1924),一說本建物第二進係後來(昭和6年、1931年)加建者。原為住商合一,至民國45年(1956)後,「新長興樹記」歇業,改為純粹住家,其後進也經修改成現狀。
1.《宜蘭縣傳統街屋保存與再利用—新長興樹記》,中國工商專校,2000;2.《頭城鎮文化史蹟勘察測繪報告》,陳登欽,1992;3.《宜蘭縣古蹟遺址調查研究計畫第一階段報告書》,台大城鄉所宜蘭工作室,1995;4.《宜蘭縣第一階段歷史建築清查計畫報告書》,蘭陽技術學院建築工程科歷史建築研究室,2002。
從天井起以原貌改建成現代式建築,將天井加蓋作為浴室、廁所,原儲藏室及廁所改為客廳,並由後巷出入,二樓原有戶外露台則加蓋鐵皮屋變成起居室,神明廳則改在前廳原商業空間部分,已閒置多年無人居住。
臨街立面在風格上反應出外洋內華之形式。第一進為一層樓,因有夾層,故高達10公尺,第二進為二層樓。騎樓立面的裝飾主要有洗
石子、木作及彩繪磁磚等3種手法。其木雕雖不華麗但非常精緻,比例與工法皆勻稱優雅,尤其是運用「鑲崁法」以陰陽刻製而成的木雕店號與門聯,出自宜蘭雕刻名師陳銀生之手,更是罕見精品。
為長約50公尺的狹長街屋,第一進為商業空間,上有儲藏貨物用的夾層,在屋樑上架設滑輪繩索,從第一進天花板中央的開口「樓井」收放貨物。後進為居住區,中間有天井過水與廚房走道,在角落並鑿有水井,可供洗衣煮飯之用。
本建物面寬約6.5公尺,全長約50公尺,有前後二進,前進尚保持原狀,後進已有修建,現無人居住。
否
否
已發佈
03-9322440#604
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
更新日期:11/3/2024 1:19:08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