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士芳於公元1868年(清同治7年)中試進士,乃於1874年(清同治13年)楊進士重修擺厘庄舊宅,同時豎立一對旗杆座於正廳前之稻埕上。
1.科舉制度在中國有1千多年的歷史,曾是漢人社會極為重要的文化基因,就連當年位處清帝國邊陲的宜蘭,也深受科舉制度的影響。而考上舉人、進士才能豎立的旗杆座,乃是功名地位的具體象徵。楊士芳的旗杆座,係宜蘭縣有史以來獨一無二的進士旗杆座,也是傳統科舉文化的實體物證。
2.楊士芳(1826年至1904年)為蘭地唯一進士,出身清貧,卻能力爭上游,既得功名,又留鄉從事文教事業,如倡建孔廟、出任仰山書院山長,致力培育地方人才。而在清政府及日本政府的統治下,竟敢率先為反清復明的鄭成功、還我河山的岳武穆,倡建延平郡王祠與碧霞宮。楊士芳的志氣與風骨,可說是宜蘭人的典範。於今在楊氏所留遺物寥寥可數的狀況下,其擺厘故居的一對旗杆座,乃是極為重要的象徵,亟需保存。
3.1874年(清同治13年)楊進士重修擺厘庄舊宅,同時在正廳前之大埕邊豎立一對旗杆座。基座以唐山石精雕而成,旗杆夾上分別刻有「同治十三年九月」、「戊辰科進士分發浙江即用知縣楊士芳立」等字樣。據楊家耆老說,擺厘庄舊宅重修落成時,酬神演戲三天,達官富商爭相道賀,途為之塞;進士旗隨風飄揚,令人景仰,可見當年之風光。
古蹟
縣(市)定古蹟
13年
13年
牌坊
漢民族-福佬
私有
宜蘭縣政府
府文資字第0960005499號
2007/10/9
宜蘭縣文獻委員會發行《宜蘭文獻合訂本》;蘇美如著《宜蘭市志‧歷史建築篇》蘭博家族-科舉‧考試‧楊士芳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具其他古蹟價值者
1.楊士芳旗杆座,係宜蘭縣有史以來獨一無二的進士旗杆座,也是傳統科舉文化的實體物證。
2.開蘭進士楊士芳的志氣與風骨,可謂宜蘭人的典範,尤其楊氏所留遺物寥寥可數,其擺厘故居的一對旗杆座,乃為重要的表徵,值得保存。
3.基座以唐山石精雕而成,旗杆夾上分別刻有「同治十三年九月」、「戊辰科進士分發浙江即用知縣楊士芳立」等字樣,保存尚佳。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規定指定為縣定古蹟。
2007/10/9
2007/10/9
宜蘭縣宜蘭市進士路46號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文化資產科
邱寶珠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是
都市地區
都市地區
都市地區
都市地區
都市地區
宜蘭縣宜蘭市進士段312
宜蘭縣宜蘭市進士段295
宜蘭縣宜蘭市進士段285
宜蘭縣宜蘭市進士段321
宜蘭縣宜蘭市進士段317
無
私有-楊書甲等42位
私有-楊書甲等42位
楊書甲等42位
楊書甲等42位
1861-1875(清代-同治)
1874
1861-1875(清代-同治)
1874
楊士芳
楊士芳於公元1868年(清同治7年)中式進士,乃於1874年(清同治13年)楊進士重修擺厘庄舊宅,同時豎立一對旗杆座於正廳前之稻埕上。
宜蘭縣文獻委員會發行《宜蘭文獻合訂本》;蘇美如著《宜蘭市志‧歷史建築篇》蘭博家族-科舉‧考試‧楊士芳
旗杆基座及旗杆夾保存尚佳,惟旗杆已逸失。
一式兩座,下為正方形旗杆座(右座尺寸約為長125公分、寬125公分、高75公分,左座尺寸約為長130公分、寬130公分、高75公分),旗杆座的周邊雕刻有吉祥圖案。上為旗杆夾,尺寸約為高150公分、寬35公分、厚14公分,原有旗杆已逸失。旗杆夾上刻有「戊辰科進士分發浙江即用知縣楊士芳」、「同治十三年九月」等字樣。
維持原狀、保存尚佳。
否
否
已發佈
03-9322440#604
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
更新日期:11/3/2024 1:19:08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