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開發事件名稱及年代:明治44年(1911)1-5月建築此碑於宜蘭公園。
重要事件人物名稱及地位:宜蘭仕紳波江野吉太郎等。
歷史沿革:早期宜蘭山區之泰雅族原住民勇猛慓悍,並有出草獵人頭之習。日治時期日人以武力及教育使其感化屈服。最後南澳與溪頭兩社終於答應毋復行兇肆害,並獻所馘顱骨及兵器,以謝其罪。因此蘭地士紳為撫慰先民首級並紀念此事,由波江野吉太郎等人發起捐款設碑。
古蹟
縣(市)定古蹟
44
44
碑碣
漢民族-福佬
公有
宜蘭縣宜蘭市公所
宜蘭縣政府
府文資字第0930001262號
2004/3/12
宜蘭縣古蹟調查研究計畫調查表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具其他古蹟價值者
此碑為明治四十二年宜蘭仕紳為感謝日人理番政策,使泰雅人不再威脅其性命而立的歷史見證,饒富歷史意義。
依據文資法第廿七條第八條暨古蹟審查作業要點第八條辦理
2006/10/27
2006/10/27
宜蘭縣宜蘭市中山公園內南側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文化資產科
邱寶珠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否
都市地區
宜蘭縣宜蘭市巽門二段562
無
資料尚未填寫
公有-宜蘭市公所
公有-宜蘭市公所
宜蘭市公所
宜蘭市公所
1895-1912(日本時代-明治時期)
1911
1895-1912(日本時代-明治時期)
1911
波江野吉太郎及宜蘭仕紳
1911(日明治44)年1月19日,變更基地於宜蘭公園獲認可,即時興工。1912(日明治45)5月,獻馘碑竣工。
宜蘭縣古蹟歷建文化景觀基本資料盤點計畫成果報告書
保存價值:花費4,410圓之獻馘碑在宜蘭市所有碑碣中,乃為體積最大、高度最高、設計最複雜、施工最精緻且保存良好之最具價值之石碑,就其歷史意義與特色,有其保存之價值。
一、獻馘碑總高29尺6寸,大南澳大理石之厚重感及古典巍峨之外觀,令人不自覺地肅然起敬。
二、外觀由下而上分為台基、基座、碑身、碑頂等四個部分。台基扁平,長寬約26尺,其上基座4個角隅突出,以強化沉穩之效果。
三、基座中央鑴刻設碑緣由、乃為前清廩生林拱辰所撰。
四、塔身為圓柱體,上刻「獻馘碑」。塔頂為圓頂、下有線腳與塔身相接。
宜蘭市碑碣中,基為體積最大、高度最高、設計最複雜、施工最精緻且保存良好之最具價值之石碑,就其歷史意義與特色,有其保存之價值。
一.原貌保留。
二.宜蘭市碑碣中,基為體積最大、高度最高、設計最複雜、施工最精緻且保存良好之最具價值之石碑,就其歷史意義與特色,有其保存之價值。
是
否
已發佈
不限時段
03-9322440#604
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
更新日期:11/3/2024 1:19:08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