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公司虎尾糖廠於日治時期屬「大日本製糖株式會社」,明治39 年(1906)取得設立之許可,向日本政府無條件承領嘉義廳轄下五間厝七十番地(虎尾糖廠現址)建造製糖工場。明治42 年(1909)興建完成第一工場並開始製糖作業,設立至今已逾百年,為臺灣早期所設立的新式製糖工場中,其歷史最為悠久之一。
明治 39 年(1906)經臺灣製糖株式會社研發成功,製糖所產生之副產品「糖蜜」,可作為原料製造酒精,使得糖蜜的利用價值大為增加,而不再被認為是難以處理之廢棄物。日糖於大正15 年(1926)獲得設立酒精工場之許可,同年開始製造,昭和3 年(1928)進而增設了原有產能六成的設備。產能為一晝可處理1,600 石醪酒,生產110 石的酒精,機械為Guillaume式蒸餾機,為當時全亞洲最大之酒精工場。
酒精工場創設於大正15年(1926),至民國60年間因設備陳舊,生產效率低落,成本偏高,每年均虧累甚鉅,於民國64年拆遷至新營副產加工場,使原來極為壯觀的工場四支煙囪僅剩下目前的二支,以及拆遷後僅存酒精工場之磚造儲存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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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9/26/2025 11:48:14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