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全台 » 文化設施資料查詢 » 文化設施資料明細
鳳山舊城孔子廟崇聖祠
簡介
鳳山縣舊城北門外文廟為首任知縣楊芳聲所建,前眺鳳山,左倚半屏山,右輔龜山及打鼓山,廟前蓮池潭則為天然泮池,形成天然的人文勝地。後因風雨損壞,知縣宋永清於清康熙43年(1704)重建,大成殿在前,啟聖祠在後,兩廡、櫺星門畢備。後經幾度修葺,廟貌日漸不佳,乾隆17年(1752)知縣吳士元再次重建,中為大成殿,後殿為崇聖祠,東西廡,前為大成門、櫺星門,兩旁為義路、禮門坊,並建明倫堂、名宦祠於左側,建鄉賢祠於右側。至此,整體文廟大備。 乾隆51年(1786)林爽文事件爆發,乾隆53年(1788)縣城遷移至下埤頭街(今鳳山區),政經和文教中心逐漸移轉到新城。嘉慶19年(1814)新城內的鳳儀書院開始興建,書院取代文廟而為鳳山縣的文教中心,文廟的實質重要性降低。直至清光緒3年(1877),知縣孫繼祖始再行募款修建,大抵維持廟貌。日本治台以後,新式教育逐漸取代傳統科舉,文廟缺乏維護且歲久傾圮。明治33年(1900)2月文廟被改建為舊城公學校,即今日舊城國民小學。創校初期,學生在崇聖祠上課,其他建物有的被拆,有的被改建為教室,後來僅存崇聖祠。崇聖祠於民國72年(1983)5月整修後,被列為市定古蹟,並將散置附近的11方石碑,立於祠後而為碑林,永久保存。 崇聖祠原稱啟聖祠,主祀孔子父親叔梁紇。雍正元年(1723),清政府追封孔子五代王爵並入祀,更名崇聖祠,其雖僅為文廟的一小部分,但卻是傳統漢人禮教文化及學制之象徵。
古蹟類別
直轄市定古蹟
登記日期
1985-08-19
主管機關
高雄市政府
註冊日期(英文)
1985-08-19
類別
古蹟
主類別
文化資產
所在縣市
高雄市
群組類別
文化資產
主類別
20201118000003
版本
1.0
來源網址
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monument/20201118000003  
地址
左營區蓮潭路47號(舊城國民小學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