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最新臺北市街鳥目全圖》已標示本案區位為台北瓦斯會社工場,並有煙囪與廠房圖示,為最早顯示台灣瓦斯會社於此設置成立工廠之依據。1943年《會社名鑑》與《日治艋舺地籍圖》,可見本案基地為台灣瓦斯株式會社之「焦炭販賣所」所在地。《美軍航照影像(1945年4月1日)》可見臺灣瓦斯株式會社基地配置,包含二座瓦斯瓦斯儲存槽、煙囪、以及各式廠房設施,故可判斷本案建築為日治末期興建,有關建物群確切興建年代,尚需做更進一步調研。1946年,國民政府接收(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工礦處),移交給臺北市公用事業管理處負責經營,1951年改組為市營臺北市煤氣有限公司,主要製造煤球。1964年,以新光集團為主之投資人合資價購,改名為大台北區瓦斯公司。1967年,因不敵天然氣的競爭,被迫停工,本案基地工場設施長期閒置。2005年,臺北市政府於此設置臺北市電影文化公園,為西門町一代最大之開放空間與市民休閒活動之地至今。
2024-07-15
臺北市政府
2024-07-15
歷史建築
文化資產
臺北市
文化資產
20240806000001
1.0
康定路19號
更新日期:9/26/2025 11:48:14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