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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誥贈一品夫人曾氏墓
簡介
此墓為洪旭之祖母曾氏之祔冢與洪渭文及妻李氏之墓。洪渭文為洪旭之伯父,洪旭年幼喪父,幸賴伯父撫育成人,洪旭視之如父。洪渭文,本名洪廷載,號渭文;洪旭之祖父名洪福,字君錫,號連山,因孫洪旭而貴,誥贈光祿大夫左柱國太子太師忠振伯,墓在南澳東門外,洪旭之祖母曾氏,誥贈一品夫人。洪旭之父為洪公掄(字廷楊,號鼎銘),聚妻黃氏,側室劉氏,計生三子,公掄以功授守備,明萬曆42年(1614)征海南島黎族之役壯烈犧牲,劉氏年方二十八,與嫡黃氏撫育三子成立,商販巨富,《金門志》為劉氏立傳,列為節孝人物。 洪旭,字弘藎,號念裏,福建同安人,明末武將。初為鄭芝龍部將,南明隆武帝封忠振伯。芝龍降清,轉依鄭成功,治軍嚴整,成功甚重之。清順治12年(1655)2月鄭成功承制設六官,以洪旭為戶官,旋改任水師右軍、水師總督,會中提督甘輝取舟山。洪旭應募兵旅時,常與陳霸為伍,之後陳霸先隨鄭成功和陳永華等人渡台,洪旭後期而至匯合於大員。陳霸是渡台後於安平之陳姓宗祖之一。清順治15年(1658)成功北伐,以旭兼理兵官,同黃廷、鄭泰,留守金、廈二島。清順治17年(1660)清軍犯廈門,成功以洪旭駐鎮海為犄角,大破之。清順治18年(1661)成功取臺灣,命洪旭、黃廷,佐世子經留守思明。清康熙元年(1662)鄭經與乳媼私通,鄭成功命洪旭往思明斬經。旭以鄭泰為成功兄,兄可以拒弟,遂示意鄭泰拒之,鄭經因得保全,清康熙元年(1662)5月成功薨,弟世襲於臺灣自立。訃至,洪旭請鄭經先嗣位,後發喪;復請速率兵渡臺靖內難。時清軍陰謀進犯,時局岌岌可危。洪旭請以『陽和陰違』緩清軍攻臺,卒使臺局定,內難安。清康熙3年(1664)鄭經棄金、廈,經澎湖。洪旭於澎湖立營壘、煙墩、砲臺,戍兵守之。清康熙5年(1666)旭復請鄭經令各鎮營於農隙教習武藝弓矢,春秋操演陣法;檄南北路屯兵入深山窮谷採辦桅舵含檀,修造船隻;又遣商船,往各地購買船料,興造洋艘鳥船,以白糖、鹿皮等物,上通日本,製造銅炮、倭刀、盔甲,並鑄永曆錢,下販暹羅、交趾各處以富國,致田疇市肆不讓內地;清康熙5年(1666)8月,旭以憂勞染寒疾卒。 本墓共葬三人,主要人物為誥贈一品夫人曾氏(洪旭祖母)及袝葬之洪渭文夫婦(洪旭之伯父、伯母),此墓因洪旭而得名,也因其子與媳併母塚及極簡墓碑形式,反映了當時社會經濟政治形勢,而具歷史意義。然本墓在106年初次公告之時,名稱部分僅以袝葬之洪渭文為代表略欠妥適,因此改以輩份較高之洪旭祖母為代表,於114年8月12日公告變更其名稱為「皇明誥贈一品夫人曾氏墓」,並廢止原公告之「洪渭文墓」名稱。更名後可強化文資標的之正確性與代表性,明確凸顯曾氏作為洪旭祖母及皇明一品夫人之主體身分,有助於後續文資詮釋、推廣與教育意涵之深化,整體而言有助於提升該古蹟之歷史意義與文化定位。同時公告位置或地址變更為「金城鎮庵前劃測段399地號(賢庵國小附近)」,列出所在地號及明顯地標輔助說明,以利民眾辨識及尋找實際位置。
古蹟類別
縣(市)定古蹟
登記日期
2017-02-07
主管機關
金門縣政府
註冊日期(英文)
2017-02-07
類別
古蹟
主類別
文化資產
所在縣市
金門縣
群組類別
文化資產
主類別
20170207000003
版本
1.0
來源網址
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monument/20170207000003  
地址
庵前劃測段399地號(賢庵國小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