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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舞臺
備註
評定基準
['具紀念性、代表性或特殊性之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 '具時代或社會意義']
指定(登錄)理由
1.現位於臺北市信義區「新舞臺」為日據時代辜顯榮成立太原路「臺灣新舞臺」的歷史延續,在現新舞臺基地中重建表演空間,並由辜振甫親提「新舞臺」牌匾以為紀念,具臺灣歷史記憶價值。 2.新舞臺曾經為眾多重要表演藝術團體發源之表演場地,如相聲瓦舍、如果兒童劇團…等,是重要具紀念性之特殊表演地點,見證臺灣表演藝術發展歷史。 3.新舞臺為臺灣重要表演藝術創新平台,如林懷民老師擔任總監的「新舞風」系列以及李寶春擔任藝術總監網羅當代傳統戲劇演出者所展現的「新傳統」系列…等,維繫臺灣表演藝術界的創意能量。
法令依據
符合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2、3款之登錄基準。
所屬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
內容與範圍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18地號範圍內之室內表演空間
文化景觀關連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依據「臺北市藝文組織譽揚要點」於民國97年譽揚「新舞臺」表演空間,譽揚理由為「有鑑於該展演空間挹注各項資源回饋藝文環境,提供各項服務及優惠,對藝文發展持續貢獻已屆10年,誠屬不易」,將新舞臺北方無名巷,定名為「新舞臺巷」,肯定新舞臺對於台灣表演藝術的貢獻。
簡要描述
一、現位於臺北市信義區「新舞臺」為日據時代辜顯榮成立太原路「臺灣新舞臺」的歷史延續,在現新舞臺基地中重建表演空間,並由辜振甫親提「新舞臺」牌匾以為紀念,具臺灣歷史記憶價值。 二、新舞臺曾經為眾多重要表演藝術團體發源之表演場地,如相聲瓦舍、如果兒童劇團…等,是重要具紀念性之特殊表演地點,見證臺灣表演藝術發展歷史。 三、新舞臺為臺灣重要表演藝術創新平台,如林懷民老師擔任總監的「新舞風」系列以及李寶春擔任藝術總監網羅當代傳統戲劇演出者所展現的「新傳統」系列…等,維繫臺灣表演藝術界的創意能量。
土地使用狀況
由私人經營管理
特殊價值
1.現位於臺北市信義區「新舞臺」為日據時代辜顯榮成立太原路「臺灣新舞臺」的歷史延續,在現新舞臺基地中重建表演空間,並由辜振甫親提「新舞臺」牌匾以為紀念,具臺灣歷史記憶價值。 2.新舞臺曾經為眾多重要表演藝術團體發源之表演場地,如相聲瓦舍、如果兒童劇團…等,是重要具紀念性之特殊表演地點,見證臺灣表演藝術發展歷史。 3.新舞臺為臺灣重要表演藝術創新平台,如林懷民老師擔任總監的「新舞風」系列以及李寶春擔任藝術總監網羅當代傳統戲劇演出者所展現的「新傳統」系列…等,維繫臺灣表演藝術界的創意能量。
現況
建物待規劃
級別名稱
文化景觀
主管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2)2720-8889
網站連結
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culturalLandscape/20150803000001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