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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新村文化景觀
評定基準
['表現人類與自然互動具有文化意義', '具時代或社會意義']
指定(登錄)理由
(一)中興新村於民國45年因應臺海國共緊張局勢的防空疏遷計畫所興建,為臺灣省政府所在地,呈現海峽兩岸情勢發展的歷史背景與變遷。 (二)在民國88年精省前,臺灣省政府掌理全省各縣市鄉鎮之要務,推動臺灣現代化逾40年,中興新村之進駐單位及行政權力具有省會等級與規格,並見證臺灣過去五十年來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過程。 (三)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實施的第一個都市計畫,整體空間配置引進英式「花園城市」概念,以「鄰里單元」及防空疏散的「低密度開發」規劃建構,所營造之良好工作生活環境與完善公共設施豎立臺灣新市鎮典範。 (四)鄰里單元以學校、市場或公園為組成核心,住宅採低矮建築、設前庭後院,第一、二鄰里單元街廓採「囊袋式」空間結構,第三鄰里單元以馬蹄形、放射狀為空間結構;公共空間面積與管理品質良好,綠色景觀資源豐富,均為臺灣獨具特色之都市設計。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4條暨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
所屬主管機關
南投縣政府
內容與範圍
中興新村文化景觀保存區域範圍內,計有古蹟一處(臺灣省政府)、歷史建築11處(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人事行政處(原臺灣省政府人事處)、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原臺灣省政府建設廳)、交通部交通事業管理小組(原臺灣省政府交通處)、臺灣省政資料館(舊館及貴賓招待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原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水土保持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原臺灣省政府農林廳)、中華電信公司中興服務中心、臺灣銀行中興新村分行、中興會堂、臺灣新生報中興新村辦事處(原館)、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中正堂(原臺灣省政府訓練團中正堂)),上揭建築物座落土地地段本體以外土地範圍,屬文化景觀保存範圍。
簡要描述
中興新村兼具「行政特區」權力象徵與「花園城市」空間型態雙重代表意義,為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實施的第一個都市計畫,整體空間配置引進英式「花園城市」概念,以「鄰里單元」及防空疏散的「低密度開發」規劃建構,所營造之良好工作生活環境與完善公共設施豎立臺灣新市鎮典範。第一鄰里單元為中興新村最早期規劃興建之住宅區, 引入西方近代市鄉計畫,用「鄰里單元」以「小學」為鄰里中心,並以步行距離決定鄰里單元的大小範圍,周邊以住宅區包覆,再配合防空疏散的「低密度開發」做規劃建構。宿舍之早期風格,並具有獨特街廓型式及囊底路設計,且鄰近第一行政區,可呈現中興新村「工作、生活合一」之規劃理念。 區域內辦公廳舍及宿舍等多數興建於民國60年代以前,分別由當時的代表性建築師如王大閎、修澤蘭、關頌聲、沈祖海等設計。基於疏遷時間壓力、物資匱乏現實條件,以符合工業化生產效率特性,同時又迎合官方建築習慣對稱的類國際樣式,是區域內初期建築的共同型態特徵,當時以現代工法與素材構成,不帶過多形式象徵的現代建築。 中興新村第一行政區過去為臺灣省政府行政核心地區,其空間紋理主要是以省府路上的荷花池、牌樓延伸至圓環,再延伸到省政府,周邊建物以此軸線向兩旁擴展,形成主要行政空間,精省後目前仍保有省政府大樓、省政資料館等完整之省府時期辦公廳舍建築群。目前文化景觀保存區域內有1棟古蹟-臺灣省政府,還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人事行政處(原臺灣省政府人事處)、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原臺灣省政府建設廳)、交通部交通事業管理小組(原臺灣省政府交通處)、臺灣省政資料館(舊館及貴賓招待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原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水土保持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原臺灣省政府農林廳)、中華電信公司中興服務中心、臺灣銀行中興新村分行、中興會堂、臺灣新生報中興新村辦事處(原館)、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中正堂(原臺灣省政府訓練團中正堂)等11棟歷史建築。
級別名稱
文化景觀
主管機關名稱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9-2231191
網站連結
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culturalLandscape/20110412000002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南投市建國路13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