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化景觀地號:虎尾鎮明正段416、486、487、488、572、788、789、790、791地號等9筆土地。
['具紀念性、代表性或特殊性之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 '具時代或社會意義']
(一)為虎尾古地名之源,且為地理形貌之特徵。
(二)不同歷史世代與社會有不同開發考量,原為丘地,有幾處墳墓經人為開發,具文化歷史堆疊。
(三)此文化地景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為當地社區老人深刻的生活記憶,是社區居民未來生活的綠洲。
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4條暨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3、4項登錄評定之基準。
雲林縣政府
大崙腳文化景觀位於虎尾鎮水源路及新興路一帶,原為民國56年設立的「大崙腳公園」,臨近地標為雲林縣定古蹟虎尾自來水廠、縣定古蹟虎尾涌翠閣、虎尾鎮立體育場等。「大崙腳」為虎尾古地名,「崙」為風積砂崙的地形,多為連綿不絕的沙丘群,最初因人群聚集於大沙崙腳下,故「大崙腳」。大崙腳公園周邊在日治時期因重要文教、政治、民生設施、機關設立,成為虎尾發展歷程的重要見證,戰後,隨著公園的開闢及周邊體育場設立,而成為居民重要的生活、休閒區域。民國99年9月登錄為雲林縣文化景觀,民國100年1月13日以府文資字第10024000752號公告為文化景觀。
文化景觀
雲林縣政府
文化觀光處
05-5523218
雲林縣斗六巿雲林路二段310號
歷史文化路徑
雲林縣 虎尾鎮 虎尾鎮水源路與新興路之間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10024000752號 2011-01-13 17:20:46.0
雲林縣 虎尾鎮 明正段 416 公有
雲林縣 虎尾鎮 明正段 486 私有
雲林縣 虎尾鎮 明正段 487 公有
雲林縣 虎尾鎮 明正段 488 公有
雲林縣 虎尾鎮 明正段 572 公有
雲林縣 虎尾鎮 明正段 788 公有
雲林縣 虎尾鎮 明正段 789 公有
雲林縣 虎尾鎮 明正段 790 公有
雲林縣 虎尾鎮 明正段 791 公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