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化景觀地號:虎尾鎮明正段416、486、487、488、572、788、789、790、791地號等9筆土地。
['具紀念性、代表性或特殊性之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 '具時代或社會意義']
(一)為虎尾古地名之源,且為地理形貌之特徵。
(二)不同歷史世代與社會有不同開發考量,原為丘地,有幾處墳墓經人為開發,具文化歷史堆疊。
(三)此文化地景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為當地社區老人深刻的生活記憶,是社區居民未來生活的綠洲。
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4條暨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3、4項登錄評定之基準。
雲林縣政府
大崙腳文化景觀位於虎尾鎮水源路及新興路一帶,原為民國56年設立的「大崙腳公園」,臨近地標為雲林縣定古蹟虎尾自來水廠、縣定古蹟虎尾涌翠閣、虎尾鎮立體育場等。「大崙腳」為虎尾古地名,「崙」為風積砂崙的地形,多為連綿不絕的沙丘群,最初因人群聚集於大沙崙腳下,故「大崙腳」。大崙腳公園周邊在日治時期因重要文教、政治、民生設施、機關設立,成為虎尾發展歷程的重要見證,戰後,隨著公園的開闢及周邊體育場設立,而成為居民重要的生活、休閒區域。民國99年9月登錄為雲林縣文化景觀,民國100年1月13日以府文資字第10024000752號公告為文化景觀。
文化景觀
雲林縣政府
文化觀光處
05-5523218
雲林縣斗六巿雲林路二段310號
更新日期:9/26/2025 11:37:35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