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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渡
評定基準
['呈現人類與自然環境互動之定著地景', '能反映出土地永續利用之特殊技術、特定模式或價值']
指定(登錄)理由
一、「新店渡」不僅是只有跨溪流兩岸的交通功能,也承載了新店人的鄉土懷舊與許多曾在此留下足跡的旅客所難忘的記憶。符合「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之登錄基準。 二、保存新店溪兩岸對渡的交通工具,以及擺渡技術的承傳。符合「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之登錄基準。
法令依據
<<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款
所屬主管機關
新北市政府
內容與範圍
北邊:始於開天宮建物轉角處,沿河岸往下游包括渡船頭、涼亭,再向現有停車位坡坎下方延伸至轉彎處止,再由此轉角處下方與對岸棺材岩之連線作為西側之範圍。 南邊:由棺材岩往上游延伸至龍鳳宮前欄杆止,再由龍鳳宮前欄杆與對岸開天宮建物轉角處連線為東側範圍。
文化景觀關連
在陸路建設未完全的時代,新店溪靠著豐沛的水量及淺山丘陵地形,發展出特殊擺渡運輸系統,不僅是解決了新店地區兩岸民眾的橫向交通問題,同時透過縱向的渡口串連,可上溯烏來、艋舺,下達新莊、萬華,新店溪上的渡口成為附近聚落對外交通的重要據點,因而帶動新店區的貿易活動,使新店作為商業聚落的樞紐,新店渡是灣潭與新店街兩岸的聚落與聚落間進出的門戶,溝通新店溪左右兩岸的交通,在橋梁建造前解決河流屏障的歷史記憶,同時扮演聚落(人)與產業(物)互動之場域。
簡要描述
新店渡文化景觀的核心主題為溝通兩岸交通運輸,為完成這項主題「人力擺渡」的人類活動是核心關鍵之一,船夫以及船隻即是形成人力擺渡的行為也是構成新店渡文化景觀重要的主體。
特殊價值
新店渡據載自清代開始航行新店溪上,具百年的歷史,是早年灣潭、直潭、塗潭、屈尺、安坑與新店街市集渡溪聯繫的重要樞紐之一,為一人工擺渡措施。 目前仍維持人力單槳擺渡的型態,往來於新店、灣潭之間,甚具地方文化特色。展現新店地區居民利用新店溪催化出「人與自然結合的人力擺渡」交通運輸模式,是人類與自然環境互動的展現,具稀少性。
現況
目前仍延續傳統之運作與記憶,維持人力方式擺渡,載運旅客橫渡新店溪兩岸之新店與灣潭地區,兩岸設置有鋼筋混凝土堤岸、碼頭與階梯,便利旅客登船。渡頭設施及堤岸等建物現況保存良好。
特徵
目前仍延續傳統之運作與記憶,維持人力方式擺渡,載運乘客橫渡新店溪兩岸之新店與灣潭地區,兩岸設置有鋼筋混凝土堤岸、碼頭與階梯,便利乘客登船。
級別名稱
文化景觀
主管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局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2)29603456轉4551
網站連結
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culturalLandscape/20200119000002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