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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故宮博物院院區
評定基準
['呈現人類與自然環境互動之定著地景']
指定(登錄)理由
1.故宮博物院的園區規劃與建築設計,最初由黃寶瑜建築師所完成。位於外雙溪旁依山傍水的環境中,鋪陳出國家級博物館尺度的中軸線,呈現故宮博物院的恢宏氣勢。從至善路到故宮博物院正館,自「天下為公」牌坊、對稱的華表及龍柏、步步高陞的台基以梅花鼎做為視覺消點,並以對稱的梯壁襯托出正館的高度,架構了一個中華文化的空間序列。 2.園區內除了正館及軸線之外,陸續完成了華表大道(含兩側龍柏)、「天下為公」牌坊、研究大樓、圖書文獻大樓、至善園等重要景觀設施,尤其是典藏研究大樓及圖書文獻大樓,更是強化了建築師所規劃設計的博物院樣貌,成為一功能完備且具國際地位的重要博物館,足以代表本國重要歷史的國際視窗及文化形象。 3.將外雙溪的農地環境逐步發展建設完成建築群體與園林設施,具備鮮明的文化自明性,故宮博物院在戰後特殊的政治時空,體現了人與自然互動關係。 4. 符合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3款登錄基準。
法令依據
<<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
所屬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
簡要描述
臺北市歷史建築國立故宮博物院,具典藏、研究、保存、展覽、教育等功能, 正館建物為 50 年代後臺灣仿古建築之代表作品。主要存放從北平國立故宮博物 院及南京中央博物院兩院之精緻文物。臺北故宮正館創建於民國 54 年 11 月 12 日﹔牌坊及華表完工於民國 56 年 1 月,敷地選擇最為隱密、安全之現址興建, 建造經費動用行政院、美援基金及臺灣省政府三方經費,規劃設計委任黃寶瑜建 築師擔任1 ,做為由民國 39 年以來存放於臺中霧峰北溝文物(民國 39 年至 54 年) 北遷後之重要展覽地點。早期故宮正館平面展覽空間規模不大,因此民國 55 年、 58 年即展開第一、二次擴建計畫,始成為今日所見正館基本外型,其外觀封閉 的量體上左右兩翼各伸出一座有四角攅尖及盝頂的小樓,其尺度與造型大體仍沿 襲原作,充分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且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
級別名稱
文化景觀
主管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2)2720-8889
網站連結
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culturalLandscape/20220526000001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